BP賽制(英國議會辯論制式)介紹
1. 辯論隊
每輪比賽中有4支辯論隊同場,每隊2人。支持辯題的隊伍稱為“正方”,駁斥辯題的隊伍稱為“反方”。正、反兩方分別由兩支隊伍構成,并分別發表開篇陳述和總結陳詞。每一支隊伍都需要與另3隊進行競爭,最后決出1至4名。
2. 選手發言順序
每位選手都應按以下順序進行發言:
3. 發言計時
每位辯手的發言的時間均為7分鐘。辯手提出“質詢”的時間應在第2到第6分鐘之間?!百|詢”是指在對方發言時,針對發言者正在申述的論點提出的本方觀點。
發言計時從辯手開始說話為始;所有必要內容(包括說明、介紹等)都在計時范圍內。計時人員將在以下時間點向選手示意:
第一分鐘末響鈴一次(允許開始提出“質詢”)
第六分鐘末響鈴一次(提出“質詢”的時間結束)
第七分鐘末7:00 連續響鈴兩次(發言時間結束)
超時15秒之后7:15 連續響鈴(發言緩沖時間結束)
在連續兩次響鈴結束后辯手有15秒“緩沖”時間,在這段時間內允許選手總結已出具論點?!熬彌_”時間內不允許出具新論據,在“緩沖”時間內提出的新論據可以被裁判判為無效。在“緩沖”時間后仍繼續發言的辯手將被裁判團扣分。